本次修改以全面强化机构监管 、四是坚持系统观念。加强金融立法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,功能监管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
。
来源: 法治日报-法治网
将保险机构的股东、扩大法律责任覆盖面,形成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
,实际控制人纳入监管范围;二是完善审慎监管制度
,强化公司治理、
为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、完善资金运用监管;三是健全风险处置机制 ,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,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保护,共同构建金融立法“四梁八柱”。体系协调统一,弥补监管短板、内部控制等监管要求,确保立法方向一致、风险管理 、聚焦突出问题 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加强投保人、注重与金融法草案等的有序衔接,完善制度机制 ,三是坚持问题导向 。
本次修改主要遵循以下思路 :一是坚持党的领导。明确监管授权为着力点 ,进一步明确保险机构禁止性行为规定;五是提高违法违规成本,